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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丰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
1、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
2、实施土地用途管制,组织基本农田保护,确保耕地占补平衡。
3、实施地籍管理,组织和指导土地权属、定级、登记发证等工作。
4、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入股、转让、土地收购,储备交易的管理;承担农用地转用、征(使)用地审查、报批工作。
5、依法管理采矿权,规范全县矿业市场;参与制定全县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,负责全县采矿登记、发证、年审、采矿权转让审批、招投标和拍卖工作;收取采矿权使用费、采矿权价款;指导和监督全县矿产业市场的有序运行。
6、负责对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法律、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;依法保护土地、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查处违法案件。
7、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,充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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